我不太認識政治。
我知道 Obama 是個大明星,或是『大希望』,更是『大期望』。他有多好,電視/報紙/網上通通都有報導。他利害在,他能夠 create excitement。就像令大眾瘋狂的其他事件:戲迷通宵排對買 StarWars 的飛,無電腦的呀叔為買 Windows 95(Start me up!)而大打出手。。。Obama 的感染力很強。聽過他說話的人,都會被他迷倒。
一邊寫一邊想,今天美國人對 Obama 會否像當天以色烈人看 Jesus?都是 Change,都是迷人,都是有很多不理解他的人民給他很多不公平的期望,繼而變成失望。
其實 Obama 真正有多好,我們有四年去見証。我很記得當晚 CNN 直播 Obama 贏了選舉後,有個支持者說:『這和 Kennedy 贏總統一樣,和最重要的歷史一樣,都是我們每個人會記得的一刻。不只是記得這件事,而是記得這件事發生時我們自己在做什麼。』
他說完這句話,我立刻想到 SlamDunk。
SlamDunk 和足球小將是我一代男仔的共同話題,因為大家都追看,大家都明白(情況和周星馳相似)。SlamDunk 的故事內容滲透我們現實的生活。見到個無技術的肥仔我會叫他『美紀男』,而你會點頭同意。我們更幻想自己是流川/仙道/三井。
說回 Obama,我是想起 SlamDunk 這一幕:
第一次看到 SlamDunk 這一幕,我是 Grade 12,在床上看通宵,一口氣從第一集到第三十一集看完;
而看到 Obama 贏了選舉,我身在 Calgary,看著黑人名人流淚,我心想:『恐怕他會叫你們失望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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