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December 08, 2009

必遭天譴?

看到這報導,很氣忿。有點難已相信, 一個人,竟可迫另一個人食屎。更可怕的,是受害人並不是被告的殺父仇人或情敵。這被告肯定很憎惡自己的工作。很可憐的,其實。

有點有趣的,是法官斥被告『必遭天譴』。法官有何權叫個天譴責被告呢?

通常『等天收』,『小心收尾幾年』,『生仔冇xx』都是市井之人的說話。從法官口出,有點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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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粉嶺南方護老中心的護理主任因不忿年老女院友大便失禁,將對方沾有糞便的手塞入其口,歷時約1年的虐老事件,終由被告下屬告密揭發。護理主任經審訊後,昨被裁定4項普通襲擊罪成,或會被判囚。裁判官指案情嚴重,斥責被告虐老方式令人厭惡,指她必遭天譴。

被告陳秀娟(49歲)還押至本月29日判刑,等待索取背景報告。裁判官黃汝榮裁決時稱,辯方指控方證人因曾與被告爭執而誣告她,但沒證據顯示證人有動機誣告,故不接納辯方說法。黃官又指3名證人誠實可靠,證供足以證實被告有罪。

控方案情指去年4月至今年5月13日,患有老人癡呆、失禁等的65歲女事主彭先妹,居住在粉嶺南方護老中心。去年4月及9月,被告因見女事主大便失禁及用手挖,以至四周沾有大便,即用粗口大罵事主,更捉覑事主沾有大便的手塞進她的口中,有證人指曾見事主被迫吃大便約5秒,令她的嘴角及面均沾有大便。

另外,被告亦曾因事主把湯打翻而責罵她及掌摑她,亦有清潔工曾目擊事主遭被告拍打頭部,因她「睇唔過眼」,遂通知事主的兒子,再由他報警揭發事件。

被告自辯時否認打罵老人,又指不會捉住院友沾上大便的手,稱自己不會「咁陰功」逼老人吃大便。她又表示曾罵3名證人,與他們工作關係不佳,指他們誣衊她。

1 comment:

Unknown said...

可能個官係古代人﹐包青天。